关于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许根良 编辑:许根良 来源: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时间:2023-06-14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各系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培育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鼓励、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有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创业的浓厚兴趣,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鼓励组建跨专业,跨系团队。项目主持人毕业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结项时间。
2、专科在校生可加入本科生团队,不可担任主持人。
3、申报项目应当由1-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4、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
5、所有项目的执行时限为1年。如不能按时结项,可延长1年,延期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须在项目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三、项目类型与选题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选题范围:结合科研项目或与专业、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结合实验、实践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项目;从课题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项目;社会调查及其它有研究或实践价值的项目。
选题性质: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即前人或他人尚未研究出结论的课题。以前结题的大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有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具有连续性的课题仍可申报。学生也可根据兴趣、爱好自行设定选题,选题后需经相关指导老师确定方可上报。
四、遴选与推荐
1、推荐数量根据在校生人数计算,各系最多推荐项目数如下表:
环境工程系 |
环境科学系 |
环境艺术系 |
信息工程系 |
经济与管理系 |
生态学系 |
人文社科系 |
体育系 |
16 |
13 |
18 |
17 |
22 |
18 |
14 |
12 |
2、各系负责完成本系项目申报与评审,根据项目研究方向等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校级、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总数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2,国家级项目不超过省级和国家级总数的1/3。
3、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根据各系申报情况复核、调整,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推荐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
需交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1份、电子版),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电子版)。
请以系为单位汇总,并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以上两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186927@qq.com,纸质材料提交到综合办公楼414。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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