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金报销的补充通知
作者:许根良 编辑:许根良 来源: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时间:2020-11-30 点击数:
各系:
经与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与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协调报销事宜,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周知各大创项目组和指导老师。
1、报销统一在线上(GRP-U8)进行,由学生工作处(与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财务处进行线上审批。项目负责人在线上报销经费时,部门选择学生工作处(与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经费预算由学生工作处(与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授权,指标ID详见附件。
2、项目各类别发票报销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例如:实物购置需采购审批单和验收单与其他票据一起上传;属于固定资产的,需要资产验收单上传;报销金额超过一千元的发票,选网银公打到收款方账户,不足一千元的可选网银私打给报销人;等等。
3、请大家尽早报销,于2020年12月11日前完成线上审批流程,便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打款,逾期有经费剩余的,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管理。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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