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等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科 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全校教师:
为了解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状况,学生学习状况,促进学风班风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本学期“教师评学”等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1.教师评学:本学期所有教学班的学习状况。
2.问卷调查
(1)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2)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二、参评教师
1.教师评学: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教师。
2.问卷调查:全校全体教职工。
三、评价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4日。
四、评价方式及流程
1.在电脑端登录“教学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具体路径:学校官网→VPN→教学评价→我的任务→评价。
图1 我的任务
2.教师评学时,每门课程需对所有教学班逐一评价,需点击选择教学班。如图2所示,《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体系(EHS)》课程,3个教学班,需评价3次。
图2 教师评学评价界面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由管理员查看本单位评价情况,并及时通报本单位评价情况并督促工作开展,确保参评率。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