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科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是学校重视教学的体现,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从第4教学周周一(9月18日)起,大一新生已结束军训进入课堂上课,全校所有年级均正常开展教学工作。请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查看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
二、听课人员、次数
序号 |
听课人员 |
学期听课 总学时数 |
学期听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学时数 |
1 |
学校党政领导 |
不少于5节次 |
不少于2节次 |
2 |
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规划处、科研处等机关部门正、副处职干部 |
不少于5节次 |
|
3 |
系、部、中心党政领导 |
不少于6节次 |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可在学校企业微信号中的“大屏课表”查询到当天课表,也可由相关系部、教务处提供课表。
2.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听课期间,听课人员须提前进入教室,主动向授课教师说明来意。听课过程中,记录授课内容。听课结束后,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肯定优点,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听课评价与建议不能为空,建议和意见要有针对性。
3.各级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还应关注与本部门工作领域相关问题,体现教学中心地位,落实各部门服务教学具体要求。
三、听课信息反馈
1.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存档。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一,教务处到各位领导处收取《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并及时将您的意见整理并反馈。
2.各系、部、中心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本部门存档。
3.在听课中若发现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着手研究解决;若发现有属于其他部门分管职责的问题,应及时与分管部门和教务处反馈。
4.听课过程如发现教学事故,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
四、温馨提示
作息时间表
日时段 |
大节 |
节次 |
起止时间 |
上午 |
1 |
1 |
08:00:00 至 08:45:00 |
2 |
08:50:00 至 09:35:00 |
||
2 |
3 |
09:55:00 至 10:40:00 |
|
4 |
10:45:00 至 11:30:00 |
||
5 |
11:35:00 至 12:20:00 |
||
下午 |
3 |
6 |
14:00:00 至 14:45:00 |
7 |
14:50:00 至 15:35:00 |
||
4 |
8 |
15:55:00 至 16:40:00 |
|
9 |
16:45:00 至 17:30:00 |
||
10 |
17:35:00 至 18:20:00 |
||
晚上 |
5 |
11 |
19:00:00 至 19:45:00 |
12 |
19:55:00 至 20:40:00 |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 附件【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2023版).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