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根据公告和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和申报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有关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等规定,请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认真学习《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认真研读《课题指南》(附件2)。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
3.2023年度申报材料较往年有所变化,申请人务必从本申报通知附件处下载《申请书》(附件3)、《活页》(附件4)以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检查要点》(附件5),请严格按照申报检查要点的要求,先填写该版本申请书,进行项目论证和二级单位审核。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从系统下载并将申报内容填写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
4.根据主管部门通知,有以下变化需要提醒申报人注意:
(1)今年申请书中删除所在省市和所属系统,主要是考虑到往年不少申请人不清楚所属系统该如何填,经常填错,且申请人在线上系统填报时,能直接带出该信息,不影响信息完整性;
(2)活页比申请书的论证设计部分多了研究基础,是评审系统优化的结果,正常填写即可;
(3)活页上传将限定为PDF格式,和去年的WORD格式有所调整;
(4)活页字数严格限制在7000字以内,超过限额将无法提交。
5.经费预算开支科目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附件10)执行。
6.请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申报数量、项目类别、学科分类、申报人员结构等情况,并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组织工作。
7.具体申报时间节点、限项要求和材料提交等要求将待省社科办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陈婧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已下载次
-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pdf】已下载次
-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次
- 附件【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检查要点.doc】已下载次
-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8.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核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