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秦皇岛市2020年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编辑:科研处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各内设机构:
为落实《秦皇岛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秦皇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立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见附件3),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秦皇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研究开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在本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在省内同行业中是公认的技术权威,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近三年在本研究开发方向上承担重点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6项。
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有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近三年在本研究开发方向上获取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不少于4项。
3、工程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55岁;每个研究开发方向应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0%。
4、工程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备,能满足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研究开发、试验和办公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5、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高校申报的工程中心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6、建设单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有筹措建设资金的能力,能为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工程中心的责任。
(二)秦皇岛市重点实验室
1、研究方向、主要任务明确,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开展研究工作,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2、现有学科特色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拥有一定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在本研究方向上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学研究项目不少于6项,获取的科研成果不少于10项。
3、实验室主任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科研业绩优秀的人才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60%。
4、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良好,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科研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能满足科研实验需要且对外开放。
5、具备培养高级人才的条件,高校申报的实验室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6、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的能力和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的实绩。
7、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8、建设单位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二、申报方式
1、该项目申报采用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请申报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内容应符合市级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电子版申请书详见附件1、附件2,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附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处,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9日。
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静 陈婧
电话: 7815785 7815781
科研处
2020年6月5日
- 附件【附件1-秦皇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秦皇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秦皇岛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