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科 时间:2020-03-2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13号)文件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育厅通知(见附件)要求,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根据新工科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
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时,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转型发展需求,突出特色、统筹设计,集中力量、组织队伍,以申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新工科建设。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项报送河北省教育厅。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协同育人。
学校给予立项项目经费支持,在省拨质量工程经费中列支,具体金额待立项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综合考虑后确定。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填写《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和《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4月1日前将Pdf电子版报送至我校教务处。联系人:陈顺通,电话:13933675916,邮箱:350755757@qq.com。
教务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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