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14周教学工作例会的通知
作者:陈顺通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学科 时间:2019-11-21 点击数: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中对评建相关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于第14周周三14:00在综合办公楼411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例会,请各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一)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池建斌教授反馈实践教学检查整改意见。
(二)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经验交流及全面开展2016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推进会。
二、会前准备
(一)做好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总结工作。
2018年11月以来,2016年招收本科学生的5个系部依据《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原则意见》开展了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并已于2019年9月底结束。
请相关系部会前需提交“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总结“,在总结中对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开展过程进行介绍,总结先行先试工作经验教训,重点阐述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可供系部全面开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借鉴之处。
(二)完成《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原则意见》征求工作
2018年11月份,在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启动时,教务处以通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原则意见》,做为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开展的依据。该制度现已经经过了一年的实践检验,请开展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的5个系部,根据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先行先试”工作开展过程中此制度运行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对此文件的意见建议,教务处将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后,发布此制度,使我校2016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全面铺开后做到有章可依。
请各系部、中心认真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准时参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原则意见》见教务处发布的“教学质量月用到的相关制度、规范1118”,可在教务管理群或者教学管理群群共享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