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秦皇岛市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闫玮 编辑:闫玮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4-04-19 点击数:
各中层机构:
根据《秦皇岛市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秦皇岛市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秦建旅组办发〔2024〕1号)的通知,开展校内先进个人评选选拔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机构按附件文件要求自行自愿组织推荐名额1名,评选表彰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相统一,优中选优。
二、报送时间
4月25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文件一同上报到人事处505办公室,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逾期视为放弃。
三、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一线,严把人选质量。推荐的评选对象,重点向基层、工作一线倾斜。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推荐。坚持把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依法依规推荐,严肃工作纪律。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审核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及主要事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选。要严肃推荐纪律,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推荐,严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
3.按时报送,确保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推荐材料,相关表格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