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青春风采·法治之光”主题法治书法绘画作品大赛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柳 编辑:刘静 来源:团委 时间:2024-04-17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运用,增强广大学子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治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与道德素养,学校团委和党委宣传部决定联合开展“青春风采·法治之光”主题法治书法绘画作品大赛及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风采·法治之光”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校团委、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环境艺术系
协办单位:社团管理部、书法协会、一木彩绘社团
三、活动项目
大赛包括硬笔书法、毛笔书法、绘画三个项目。
四、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五、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青少年保护法、法治名言警句等为书写内容。书画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本,不装裱。
(一)硬笔书法作品
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每人限1幅,作品最大不超过A3(29cm×42cm)。
(二)毛笔书法作品
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每人限1幅,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每人限1幅。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尺斗方(69cm×69cm)。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4月17日至5月7日)
各系、各学生社团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提交优秀书画作品,并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秦皇岛市法治书法绘画作品活动组委会。
(二)作品评选(5月11日至5月31日)
学校根据各系、各学生社团报送作品进行汇总,并邀请书法、绘画艺术专业资深教师组成评委会,对各类作品进行评选,评出硬笔书法、毛笔书法、绘画三类优秀作品。
(三)作品展出(6月1日至7月20日)
入选优秀作品将在秦皇岛市举办的法治书画艺术交流展示活动中进行集中展示,还将在“秦皇岛普法”等新媒体平台展出。
七、奖励办法
三个项目三个组别分设校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八、声明事项
(一)征集作品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契合法治宣传主题,贴近生活,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投稿者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 征集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如需退回,请提前声明。
(三) 征集作品一经入选确定,知识产权将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不得转让第三方。
(四) 征集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 展出作品由主办方统一收藏并用于相关的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不再支付稿酬。
九、作品报送
各系、各学生社团根据此次活动各项目作品要求,按时上报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标签附件2),并同时报送汇总表(附件1)。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333327253
报送地址:文科楼310环境艺术系团总支办公室
报送邮箱:919598008@qq.com
附件:
1.秦皇岛市大中小学法治书画大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2.秦皇岛市大中小学法治书画大赛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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