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荣太原 编辑:学生工作处 来源: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各系:
为做好首届“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振华可持续发展奖”评选表彰办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和申请条件
(一)申报名额
各系择优推荐2人申报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学校将择优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事业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对生态环境事业的执着追求与开拓创新精神;
4、在践行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在宣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服务生产一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一定成果。
二、评选办法
首届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采取现场答辩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评委会将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体测成绩以及投身环境公益、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展创新研究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评分,择优评选获奖候选者,最终报“振华可持续发展教育基金”管委会确认评选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格)以上,具体以体育系公布的2022年体测成绩为准。
2、参评学生须无“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情况,“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是指2022—2023学年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学生(含因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3、申报本届“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与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曲格平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同时兼得。
4、往届曾荣获过国家奖学金、曲格平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的在校生,可以申报“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
5、2023年10月20日前将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初审名单和相关附件(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荣老师处。(证明材料:可以是参与竞赛或实践活动等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官媒新闻报道等)
附件1: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初审名单、证明材料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