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邵淑慧 编辑: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23-10-08 点击数:
各系:
为了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确保将相关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公开、公平、公正、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河北环境工程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和《河北环境工程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河环院字[2020]95号)开展工作。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2-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本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或组织评审的其他奖学金(包括曲格平奖学金、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本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本学年的校内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选
切实做好本系评审方案的制定和宣传教育,严格依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评审推荐,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示应以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的方式在各系办公行政楼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各环节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慎重审批,杜绝违规操作、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评审的现象发生。以评审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感恩和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
四、指标分配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结合我校在校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综合考量后将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请依据下表等额评审。
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类别 系别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
分配 名额 |
本科生 |
专科生 |
分配 名额 |
本科生 |
专科生 |
特殊困难 |
困难 |
一般困难 |
|
环境科学系 |
27 |
27 |
—— |
222 |
222 |
—— |
53 |
106 |
63 |
环境工程系 |
37 |
33 |
4 |
297 |
276 |
21 |
81 |
135 |
81 |
生态学系 |
42 |
34 |
8 |
259 |
209 |
50 |
96 |
91 |
72 |
环境艺术系 |
43 |
37 |
6 |
320 |
299 |
21 |
85 |
150 |
85 |
信息工程系 |
34 |
34 |
—— |
270 |
270 |
—— |
65 |
130 |
75 |
经济与管理系 |
50 |
50 |
—— |
343 |
343 |
—— |
84 |
168 |
91 |
人文社科系 |
39 |
33 |
6 |
261 |
246 |
15 |
65 |
131 |
65 |
体育系 |
27 |
27 |
—— |
189 |
189 |
—— |
57 |
78 |
54 |
合计 |
299 |
275 |
24 |
2161 |
2054 |
107 |
586 |
989 |
586 |
五、材料归档和报送要求
(一)过程性材料
系评审工作组登记表、系评审工作会议记录、公示文件PDF及张贴照片电子版。
(二)结果性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励志奖学金系评审报告》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系公章;
(2)《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A4纸横排打印,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一式一份;
上述两项材料需要同时提交Excel和PDF版。
(3)《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初审名单排序):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申请理由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励志奖学金汇总表》(保存自动校验,请不要修改表结构)Excel表,与初审名单顺序一致。
2、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系评审报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系公章;
(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A4纸横排打印,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一式一份;
上述两项材料需要同时提交Excel和PDF版。
(3)按初审名单的顺序整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a.《国家助学金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b.《年度小结》如果上一学年曾获得过助学金,需提交获得助学金资助的年度小结。内容包括:对国家助学金的认识,国家助学金在解决个人学习生活方面问题的帮助等,并简述本次的申请理由和使用计划,小结作为本年度评审的必要条件。内容要真实、客观,2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4)《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保存自动校验,请不要修改表结构)Excel表,与初审名单顺序一致。
六、时间安排
10月19日前,各系将国家助学金初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材料复审,按评审程序开展后续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7815794。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系部评审报告(模板)》
4.《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自动校验)》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7.《国家助学金系部评审报告(模板)》
8.《国家助学金汇总表(自动校验)》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8日
- 附件【附件2_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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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8_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保存自动校验,请不要修改表结构).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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