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邵淑慧 编辑: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各系:
为确保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环境工程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河环院字〔2020〕95号)要求,现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档次: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我校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秦皇岛市规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参见《河北环境工程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三、认定程序
(一)班级成立认定小组,成员名单在本班范围内公示一天;各系成立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一天。公示及照片存档。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及能支撑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无效)。
(三)班级认定小组评议
查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佐证材料。审查通过后,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和档次。将评议结果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公示内容仅限班级、学号、姓名,严禁涉及学生隐私及敏感信息。会议记录、评议程序、公示及照片存档。
(四)系认定工作组认定
审核各班级的评议结果,统筹全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确定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和档次,按照困难程度排序形成本系认定名单,在本系官网及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仅限班级、学号、姓名、认定档次,严禁涉及学生隐私及敏感信息。会议记录、评议程序、公示及照片存档。
(五)复核与审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系材料,统筹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合理调整认定档次,提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形成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提请学校奖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
(六)结果公示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中只涉及系、学号、姓名及档次,不涉及学生隐私及敏感信息。
四、工作要求
1、班级认定小组要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告知学生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要求村/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2、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是指能够证明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例如:因病致贫提供医院诊断书、数额较大的治疗或药品费用清单;因意外事故致贫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诊断书及费用清单等。如因家庭成员的疾病或意外,则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和该家庭成员的户口页。此外,如为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残疾、孤儿学生,将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作为佐证材料。居/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3、学生申请的核实除参考佐证材料外,还应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深入直观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要结合实际、合理优化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方式方法,既注重了解事实,防止隐而不报、夸大虚报,又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与尊严,严禁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城乡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学生群体,务必排查并认定此类学生,为国家助学金评审提供依据。
5、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比例应为本系学生总数的20%-25%,三个档次的比例约为1:2:1。
6、各系应做好统筹部署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严谨、高效、正确地开展评议认定工作。各系主要负责领导要加强指导和检查,抓好落实,责任到人,认真审核材料,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问题。按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和留存工作,以便今后查阅。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在每一位学生都知情的前提下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
(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
六、材料归档及报送要求
(一)系认定工作组建档:认定工作报告、系认定工作组登记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系认定工作会议记录、公示及照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归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留存系内备查。
(二)系认定工作组于9月14日提交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材料目录如下:
1、材料需签字盖章,提供电子版(PDF/EXCEL):系认定工作会议记录、系认定结果公示文档及照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校验表(EXCEL切勿调整表格式,保存校验无误即可,校验有错误需要修改后再校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2、材料需签字盖章,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PDF/EXCEL):系认定工作报告、系认定工作组登记表(成立后即报资助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系认定工作组成立后请将签字盖章的登记表(PDF)发送邮箱:442392811@qq.com。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附件2:《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登记表》
附件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
附件4:《会议记录模板》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校验表》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附件7:《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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