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
作者:邵淑慧 编辑:学生处 来源: 时间:2020-05-12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毕业确认。如不按期办理,会影响学生毕业及以后的正常还款,同时也会给学生个人带来不良信用记录。现将具体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系督促相关学生遵照办理。
一、政策解读
1、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第4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毕业后继续在校就读。(1)学生因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7月31日前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变更证明材料、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2)毕业后考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
3、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情况允许,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4、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申请贷款毕业确认(即日至5月17日)
需要办理毕业确认的学生为在校期间申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且将于2020年6月毕业的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学生工作处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名单及贷款确认表(附件4)发给各系。
各系指导相关学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附件1)申请毕业确认。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各系督促贷款毕业生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完成贷款毕业确认表(5月18日至5月22日)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学生工作处在贷款管理系统中完成对贷款毕业申请的审核后,学生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填写、打印毕业确认表、核实信息无误后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各系汇总学生贷款毕业确认表扫描照片(以每个学生的确认表的文件名命名)。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学生在上述时间内自行打印毕业确认表,核实信息无误后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各系汇总学生的毕业确认表扫描照片(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贷款行”命名)。
四、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档案建设。为便于今后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各系应建立健全2020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系组织所有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如实填写《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2),并妥善留存建档,学生工作处会不定期抽查各系档案管理情况。
2、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系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可为线上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相关内容可参考附件3),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五、信息报送
各系需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系助学贷款信息整理上报工作。于5月22日前将《2020届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国开行及其它银行)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有学生签名手印的扫描照片,按规则命名)发送至邮箱:442392811@qq.com ,联系人:邵淑慧,联系电话:18031667981。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
附件3:诚信教育+校园贷与金融安全+征信宣传(因文件较大无法上传,详见QQ学工群)
附件4:2020届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国开行及其它银行)及国开行贷款确认表(因涉及学生隐私将单独发给各系负责人)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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