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编辑: 来源: 时间:2019-11-26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9]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和条件
学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及时间安排
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26日—12月2日(7: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体检时间:申请人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体检需在市区内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3、人事处收材料及现场确认时间:12月2日—12月4日。确认地点:行政楼505室。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书》需要手写签名;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查分系统下载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5、普通话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6、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附件中下载需教务处盖章);
7、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聘任岗位证明、授课证明顺序装订好。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 附件【附件1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申请人员体检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行政许可申请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