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关于开展申报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jiaowuchu 编辑: 来源: 时间:2009-03-11 点击数:
关于开展申报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冀语测便字[2 0 0 9]4号
各设区市、省部属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语委办):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 6号),大力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科学研究,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最近颁布了《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决定自2 0 0 9年1月2 1日起启动2 0 0 9年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
据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2 O 0 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省部属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培训
测试机构开展申报2 0 0 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规划正式启动的第一年,希望各设区市和省部属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认真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相关学科的科研人员积极开展
2 0 0 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申报者可以根据《2 0 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
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后2)设计具体科研项目。各培训测试机
构可结合本地或本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和当前急需,牵头组织有关
单位或人员共同申报项目,也可以各设区市、大中专院校培训测
试机构之间联合申报项目。
三、各培训测试机构一定要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查推荐工作,做到严格审查,确保真实。已获得国家语委或各级教育、科技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推荐申报。
四、项目申报、评审和下达
1.各申报单位可以登录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网站(h t t p://WWw.yys.ac.cn),进入“普通话培训测试”栏,从“测试研究’’区下载《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请书》,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逐级申报。
2.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2 0 0 9年6月1 O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一
式二份、《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材料请寄:石家
庄市中山西路4 4 9号(省公安厅东邻)·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
试中心,电子文档请发至hbywcszx国s ina.com。
3.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上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然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下达2 0 0 9年度科研项目。
五、请各设区市和省部属大中专院校语委及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号召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科研人员踊跃参与,努力通过科研创造一批优秀成果,凝聚一支骨干力量,推动我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1.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实行)
2.2 0 0 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对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立项的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4.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承诺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
第三章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五条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
资格审查,视不同情况分别组织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
1.通讯评审实行匿名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评
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议评审公开进行。专家评审组在经过充分评议后,进行
无记名差额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的申报课题方能立项。
第六条 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项目评审
的基本标准是:
1.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
的研究成果。鼓励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跨学科的交叉综
合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
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4.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
条件。
5.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比较合理。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要求(含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完成期限和成果形式等)及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审批意见,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核批准。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年度检查的要求及时向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报告项目研究进展和管理工作情况以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一年内完成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报告),并对如何按期完成后续工作做出说明。项目进行中遇有重要问题和意外情况须及时报告。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把承担的项目纳入本单位科研计划,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要加强项目自我管理,以保证研究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十条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批准立项的部分重点项目,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推荐申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项目。升级为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项目的,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适当增加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 成果形式拟申报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科研项目,须同时遵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回执所填账户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账户,由财务部门填写。项目组使用项目经费必须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接受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1.设备及耗材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所需设备及耗材的支出;
2.资料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所需图书、资料等支出;
3.会议费:用于召开项目研讨会、座谈会、鉴定会等所发生
的会议费支出;
4.差旅费:用于项目研究所发生的出差、调研等支出;
5.劳务费:包括项目研究所需人工费用和专家审定费等支出;
6.管理费:不超过年度科研经费的5%,用于日常科研管理工作;
7.其他支出:项目研究需要但未列入以上各项的其他有关支出。
第十五条 项目经费一般在研究工作开始拨付4 O%,阶段成果
检查合格后拨付40%,其余20%在项目全部完成后拨付。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拨付下期经费;情况严
重的,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有权终止合约,科研项目负责
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提交或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书
面报告的;
2.擅自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的;
3.经审查,科研阶段性成果未达到预定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而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研制任务的。
第六章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验收和结项,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
1.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项目负责人可选择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
2。申请结项须填写《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提供最终成果鉴定证明及成果原件、成果摘要报告
(含电子版),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报送。
3.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对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的,颁发结项证书,拨付项目经费的其余部分,并将验收结项情况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成果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注重实际价值。
1.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标准文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章、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2.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第十九条 建立项目成果奖惩制度。
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人下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成果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
第二十条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
1.各类项目结项时,须同时报送3~5千字的成果摘要报告,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鼓励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多做科学普及工作,为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服务。 。
3.项目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项目优秀成果的出版,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在提交有关部门之前须报送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第二十一条 项目成果归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和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所有,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和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名义对外发布和使用。项目承担单位有将该成果用于科研、教学的权利和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同意赋予的其他权利。
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
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1.普通话培训测试现状调查与研究;
2.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语音样本库建设;
3.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数据研究与开发;
4.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的现状与建设规划;
5.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和推广应用研究;
6.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远程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研究;
7.多媒体普通话教学课件的研究与开发;
8.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数据采集与存储规范研究;
9.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跟踪、规章制度建设及
系统完善相关研究;
1 0.行业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调查及可行性研究;
11.普通话培训测试评估指导标准研究;
1 2.普通话培训测试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