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编辑: 来源: 时间:2009-08-25 点击数:
【紧急】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通知
人事代理人员:
一、根据省人事厅入编人员相关规定,新入编的人事代理人员,必须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并按缴纳年限计工龄,未交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能计入工龄,省人事厅工资处将依此进行工资套改。
今年新入编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套改过程中,因部分人员未缴纳或未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致使工龄不能正常接续,从而影响了个人利益。希望新入编的人事代理人员想办法尽量补齐所有个人养老保险手续,并于
二、借此提醒未入编的人事代理人员,尽早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手续,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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