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工会 编辑: 来源: 时间:2010-04-19 点击数:
中环工字[2010]04号 签发人:黄 香
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的通知》的通 知
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旅游立市”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进一步引导广大女教职工,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共享绿色生态时尚生活,营造文明、和谐、生态旅游名城,秦皇岛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农工委和市环保局决定,联合在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现将秦皇岛市《“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秦皇岛市关于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方案》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工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低碳 行动 通知
附件:
“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
行动方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转变对促进经济社会
发展方式的转变起着积极地推动作用,家庭低碳生活在整个经济社会大局中至关重要。为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强化节约能源、资源的环境意识和消费模式,使低碳、环保、生态的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农工委、市环保局决定,联合在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城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
标,通过深化争创“新女性、新形象、新家园”大行动,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主题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广泛宣传普及低碳知识,积极倡导家庭低碳生活方式,共创绿色生态时尚生活,为促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实现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秦皇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1、举办“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启动仪式。2010年4月,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同时启动,分别举办启动仪式,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发放倡议,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介,通过制作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宣传方式,营造声势,扩大宣传,推动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2、开展“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活动。2010年4月,启动“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活动,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征集低碳、环保、绿色的金点子、小发明、小创作,将征集到的优秀金点子汇集成册,出台《秦皇岛市家庭低碳生活准则》,并制作光盘,发放社区和家庭,全面普及低碳生活知识。
3、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读书征文暨巡讲活动。2010年5月,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推荐阅读低碳生活相关知识的书籍,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将阅读后的心得、感悟或创意撰写成文章与大家共享。同时,推荐一批低碳节能减排专家或学者,借助现代女性大讲堂,推出“低碳家庭,时尚生活”巡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展示等宣传普及工作。
4、开展“争植认种低碳生活榜样林”活动。2010年6月——8月,推选100个“低碳生活示范家庭”、100个“低碳生活时尚女性”,100个“低碳生态旅游示范家庭”组成“港城低碳生活榜样林”,在全市掀起争植认种“低碳生活榜样林”的热潮,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崇尚“低碳着装”、“低碳饮食”、“低碳装修”、“低碳出行”,在家庭用电、住宅装修、用水用气、交通出行等日常生活中做到节能减碳,抵制各种不良生活习俗,争做低碳生活的先行者、有为者、创新者和守护者。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保障活动的顺利推进,成立市级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妇联、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农工委等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参与“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当前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3、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在开展“低碳生活我先行,共建美好新家园”行动的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大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层层抓示范点,以一带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今年,将选树市级“低碳家园”大行动示范县(区)3个、示范乡镇(社区)8个,示范村(居)10个,示范单位4个。各县(区)也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示范点,每个县(区)也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示范点,每个县(区)至少选树3个示范乡镇(社区),6个示范村,3个示范单位,在6月底前将所选定的示范点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妇联组宣部。
4、面向家庭,动员群众。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注重把新理念的推广与家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妇女从家庭做起、从自身做起,按照科学、文明、低碳、和谐的要求建设美好新家园。同时,要注重发现、培树典型,选树一批样板村(社区)、样板户,以点带面,扩大活动的规模和范围,激发妇女参与新家园建设的热情,真正取得普及和推广的实际效果。
5、加强督导,深化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门对整个活动进行阶段性督导,对列入示范点的单位给予具体指导和适当奖励,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将把落实组织开展活动的成效,与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