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简报第二期
作者:卢昆 编辑: 来源: 时间:2012-03-29 点击数:
新校区精神文明奠基工程
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简 报
第2期
天津大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启示
连日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东方时空”、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全国及天津主流媒体,百余家网络媒体,高度关注天津大学在师德文化建设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取得的成效,纷纷进行深入报道或转载。现将天津大学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积极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环境
早在2001年,天津大学就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师德建设工程,成立了“天津大学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和“天津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天津大学师德规范》和《天津大学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统筹学校的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对不遵守师德规范的教师在职称晋升时实行“一票否决”和“转岗解职”两项制度。
2008年起,天津大学为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制定了为期半年共计120学时的培训课程。校党委书记、校长、院士亲上讲台,师德规范和科研诚信是培训的重点。
针对新入职教师、新晋职教师、新遴选导师的座谈会已成为天津大学惯例性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必定参加会议,必定重点强调师德问题。为贯彻“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的原则要求,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对青年教师进行上讲台前的培训和上讲台后的教学跟踪督导。
二、发挥师德榜样的引领作用
榜样的树立需要制度的保证。在天津大学有“三评比一立项”的师德建设工程。“三评比”是指四年一次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先进人物”评选;每年一届的“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比;每年一次的“十佳杰出青年(教工)”评比。“一立项”是指师德建设立项工作。
从2002年起,天津大学坚持每四年举行一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及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并在每两届表彰活动之间专门对青年教师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从1994年起,天津大学连续举办了17届“天津大学十佳杰出青年(教工)”评比,表彰了一大批在教育教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从2008年起,天津大学连续四年举办“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民间评选活动,在当选的40位导师中,有12位是年轻教师。
2011年,天津大学启动的“师德建设立项”工作,主要通过挖掘并宣传校史上一些著名教师的感人事迹,教育引导青年教师继承发扬优秀师德传统,传承天津大学精神。
三、构筑弘扬师德的保障体系
高标准的师德要求同样离不开天津大学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全面保障。
近几年来,天津大学对于新入校的青年教师给予至少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2010、2011年两年间,全校累积投入科研启动费1000余万元。为支持青年教师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自主选题研究,学校设立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累计资助金额达到7000余万元。2012年2月,天津大学启动了“北洋青年学者计划”,选拔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引导一批有志愿、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各自研究方向上形成高水平成果。
天津大学在政策制定中,朝着有利于青年教工成长、提高青年教工待遇的方向进行倾斜。在刚刚进行的绩效工资改革中,天津大学整体上调了青年教工的标准,仅住房补贴一项,每年将增加投入539万元。2004年成立的住房交易中心至今已无偿为近280户教职工办理了房屋产权交易,在产权交易中购房的青年教师占到了近70%,为一大批青年教师解决了住房问题,改善了住房条件。学校坚持保留校办的优质幼儿园和附属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完善的师德建设保障体系,宽松和谐、竞争择优、干事创业、关爱支持的成长环境,成为孕育优秀青年教师的沃土。一大批优秀的青年教师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人生导师,并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各个领域发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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