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校园治安《综治工作总结》与2014年《综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孙淼 编辑: 来源: 时间:2014-03-02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落实中环院字〔2011〕87号《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维护校园稳定。评选出2013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同时为了有计划的完成2014年度综治工作,请将2013年度《综治工作总结》、2014年《综治工作计划》和在册人数(含教职工和学生)于3月5日下班前报送到保卫处户籍室。
附件: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保卫处
201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