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振华可持续发展奖评选办法 (试行)》 ,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系择优推荐2名申报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事业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对生态环境事业的执着追求与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校本专业年级前10%(含10%);
6.在践行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在宣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服务生产一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一定成果,且未获得过本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格)以上,具体以体育系公布的2023年体测成绩为准;
2.参评学生须无“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情况,“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是指2023—2024学年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学生(含因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3.申报本学年“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与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曲格平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同时兼得;
4.往届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曲格平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的在校生,可以申报“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
5.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重点展现申请人投身环境公益、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展创新研究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服务生产一线等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
6.2025年5月21日前将振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初审名单和相关附件(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证明材料:可以是参与竞赛或实践活动等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官媒新闻报道等)。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15日
上一篇:河北环境工程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校区一期一批工程仲裁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关于开展“献策环院”金点子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