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2届落户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顺利离校,结合公安机关户籍迁出规定,请各毕业班的辅导员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本校专接本的毕业生可选择继续将户口留在本校,待本科毕业时将户口迁出;其他院校考研、专接本的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迁回原籍,可根据需要从原籍迁往录取院校。凭《毕业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河北省内户口为《本人户口页》,河北省外为《户口迁移证》)
二、已签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凭《报到证》可迁往就业单位。迁移地址要在《2022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上精确到门牌号:XX省XX市XX区XX号。凭《毕业证》和《报到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
三、未签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户口迁回生源地。凭《毕业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
四、各系辅导员于5月26日前下载“2022届户口迁出人员名单”(见附件,有个别因留级、入伍等原因的毕业生可能未在名单上,请辅导员老师核实)和《2022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并进行登记汇总(《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打印后无法更改,请谨慎填写);5月28日前将《2022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suanbu@163.com;分别在领取《毕业证》当天由辅导员到安全稳定工作处(定海神针一层)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并及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五、《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为30天,本人请将《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涂改、损坏、过期等,须由本人负责。离校后请尽快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以免过期作废;特殊情况提前与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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