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入选第四次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骨干辅导员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第四次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2〕2号),我校决定推荐优秀辅导员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二)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三)具备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在学生工作某方面见解独到、业务突出、成效显著;

(四)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含)以上,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五年以上,有志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外出参加培训和承担讲座报告的时间、精力保证。

二、相关待遇和职责

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辅导员,将作为省级骨干辅导员培养、使用,相关待遇、职责如下:

(一)获得每年参加全省骨干辅导员培训班的资格;

(二)享有优先参加国内高校辅导员轮岗交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等各类交流学习机会;

(三)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相应成果编印成书、结集出版或推荐发表;

(四)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特长,适当安排入库辅导员在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思政科长培训班、校际辅导员培训班、学生处长德育论坛等培训班进行报告讲座、会议交流;

(五)协助相关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领域内“学生工作区域协作团队”“学生工作领域协作团队”的维护、运行、协作等工作;

(六)发挥信息员作用,定期反馈学生思想动态,以及省级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荐程序

(一)本次骨干库更新我校名额为3名,通过个人申报、各系推荐、学校推荐、省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发表一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论著、在校际相关会议上作过交流者,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相关评优评奖中获得奖励者,优先选拔入库。

(二)辅导员本人如实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各系初审后于2022年3月2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三)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组卷,寄送至省教育厅德育处。省教育厅集中评审后,将对全省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第四次更新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荣老师。


附件:《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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