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我校服兵役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审核情况的公示

 

各系: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对今年大学生服兵役申报材料整理及往年数据整合形成了我校《2021年申报入伍补偿学生名单》、《2021年申报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名单》、《2019-2020学年至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10日至11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邵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335-7815794

关于《退役士兵享受助学金》审核的几点说明:

1、退役士兵身份确认,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1)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2)在校本专科学生;(3)有退役证。

2、退役士兵享受的助学金单列计划,与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共享名额。同一个学年内,退役士兵助学金与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两者不可兼得,如学生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本次不可再申请该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

3、对于退役复学后又申请休学的学生,其休学的学年不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

4、本次公示结束后,将对服兵役国家教育各项目数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此后将没有补报机会,特别是2019年秋季学期至今各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专接本学生在其他专科院校退役复学的,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法掌握信息,如果之前没有来中心提交过材料、《退役士兵享受助学金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请在公示期内联系0335-7815794申报助学金。

请各系认真核实退役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并将公示传达到相应同学

附:《2021年申报入伍补偿学生名单》、《2021年申报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名单》、《2019-2020学年至2021-2022学年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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