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河北省科技厅组织2023年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请人阅读河北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通知》中支持方向及要求(详见附件1),登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进行操作。该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一般为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申报应遵循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规则。申报人(含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除外)、在研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与本批次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1项。
三、其他要求
1、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实施期1年以上的项目,应分年度确定绩效指标。特别是立项第一年度应有明确可考的绩效指标,此项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项目第一年度绩效目标应达到总绩效目标50%以上。项目绩效指标总数不得低于5项,不足5项,通过增加自选指标进行补充。
3、专项资金不得列支间接经费和绩效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4、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伦理原则并填写“生物安全承诺书”。根据研究内容,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涉及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提供伦理审查意见。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提供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佐证材料。
5、申报项目包含合作单位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分工任务、资金投入结构、知识产权归属等。填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提供成果知识产权证明;若知识产权为合作单位所有的,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申请人网络受理时间截止至4月22日。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陈老师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