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

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见附件)。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我单位意见,请相关二级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见附件),并于2021414日前,请将意见发送科研处邮箱(zhykyb@163.com,邮件主题:环保部标准意见)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21331


上一篇:关于征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调研课题选题的通知
下一篇: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