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学校层面遴选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及《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教学单位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各系申报材料按照省达标备案及优秀标准,遴选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5个,省级达标基层教学组织20个。

二、遴选工作安排

(一)教研室准备

1、除202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2个教研室外,各教学单位于9月26日前将《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1)《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和《基层教学组织成员一览表》报教务处。

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中指标体系为本次复评及遴选依据,但本次遴选为竞争性遴选,教研室个别业绩成果较突出的指标的支撑业绩材料不能仅是以达到A级满分标准为止,而是应围绕该指标规定的业绩成果范围,提供数量充足且水平尽可能高的支撑业绩成果。负责各个指标项的专家将在纵向比较所有参评教研室该指标项支撑业绩成果水平的情况下,对各教研室该指标进行赋分。

3、各教研室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第一完成人,需为9月26日在教务处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成员一览表》中的本教研室教师,同一教师不能同时出现在多个教研室,否则其名下支撑材料不能作为评审打分依据。

(二)2022年省级达标教研室复评

9月26日下班前,2022年的11个省级达标教研室完成迎接省级达标教研室复评准备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赴2022年的11个省级达标教研室,参照教研室提交的《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对此11个省级达标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达标复评,并按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进行复评打分。

(三)2023年省级达标遴选。

所有其余教研室于10月8日前,完成迎接2023年省级达标教研室遴选评审准备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参照各教研室提交的《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按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确定排名,排名前20的教研室为学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的省级达标基层教学组织。

(四)2023年省优秀遴选

1、10月14日前,教务处根据专家对11个2022年省级达标教研室和20个2023年省级达标教研室的评审打分,确定此次31个教研室的打分排名,排在前8名的教研室可参加2023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

2、10月16日前,8个获得参加2023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资格的教研室完成《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提交工作。

3、10月19日前学校完成2023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会组织工作,各候选教研室做5分钟的PPT汇报,学校专家组根据候选教研室现场汇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各参评教研室打分,打分排在前5位的为学校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五)公示及报送

初步遴选结果在教务处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批准后报河北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到2024年,力争全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各系本次教学组织达标自评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在全面摸清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到明年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省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工作,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同时,今后学校将积极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工作中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给予政策倾斜。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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