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河北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0〕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河北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开展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学教育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教师培训等。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高校劳动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从事高校劳动教育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高校劳动教育教学工作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积极支持工作。推荐单位能积极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委员会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其他要求
有意向者请于2020年9月10日下班前将《河北省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9600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