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学周次的通知

   由于教务系统中按周次进行排课,原校历中第6教学周不能进行直接删除,现将原校历中教学周与实际对应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请各系部通知教师105日星期一开始按教务系统中第7教学周课程安排开始上课。具体教学周对应日期详见校历附件一。

2、第7-18教学周课程按教务系统中安排进行上课,16周(含)以前结课的课程须在结课后一周内完成课程考核。19周为考试周。

3、请安排实践教学的系部注意,原实践教学安排周次在教务系统中虽未变化,但对应日期进行了调整,请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按教学校历相应调整

二、课程配课

1、课程安排调整后,教务处进行学生配课,请各系部检查本部学生配课情况,并于107日前将未配学生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配课。

2、各系部配课后,请通知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核查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学生查询教务系统中课表是否显示本学期全部课程。若有问题,请将问题的课程及学生汇总至课程承担单位教学秘书处进行单独处理。

三、专业及学生调整

1104日前,学科整合的专业及教研室专业组归属等信息会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调整完成,请各系部教学秘书于105日进行核查,有问题及时反馈教务处。

2109日后进行学生归属信息调整,核对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2020-2021第一学期校历

教务处

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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