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0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和我校《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管理暂行办法》、《借款及报销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务交通费报销暂行管理办法》及校系两级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出如下规定。

一、经费支出范围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人才培养等,不得用于土建、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原则上,打印、复印费不超出经费总额的10%

2)仪器设备购置、维修及实验耗材费:指用于项目建设和研究、示范等购买、租用、维修仪器设备所产生的费用,购置小型仪器设备单价应在5万元以下。仪器设备购置费不包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费用。原则上,购置仪器设备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50%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所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

4)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方案论证、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

5)资源建设费:指用于课件、仿真实验平台等系统的制作、课程资源以及试题库建设、项目视频录制、剪辑等所发生的费用;

6)成果费:指围绕项目研究所产生的论文版面费、教材或著作出版费等所产生的费用;

7)师资培养费:指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教师学习、进修、培训等相关费用。

以上所有支出项中,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的总和费用(需列详细清单)不超出经费总额的15%

二、经费报销流程

经费报销统一在线上(GRP-U8大众版)进行,由教务处、财务处进行线上审批。项目负责人在线上报销经费时,部门选择“教务处”,经费预算指标ID为:1208

差旅费报销,须将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差审批单”与其它票据一起上传;图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一切实物购置,需将采购审批单和验收单与其它票据一起上传,属于固定资产的,需将固定资产入账单上传。为防止返工,以上情况报账注意事项请详询本部门报账员。

三、2020年经费支出进度要求

202011月底,项目经费使用额应达到项目经费总额的100%。到期如有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管理,并酌情降低明年该部门本专项经费的后续支持额度。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做好本部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经费使用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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