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线上教学安排,除部分实践课程推迟至下学期开课外,绝大部分课程均已实施了线上教学,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以实施线上教学的课程考核全部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案制定

1、做到一课一案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承担线上教学任务的课程组(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保质保量完成课程考核工作。课程组(任课教师)需要统筹考虑线上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制定所承担课程的命题、组织考试、监考、阅卷工作方案。

2、强化过程性考核评价

基于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过程考核是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过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建议在30-60%之间,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比例的可由课程组申请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应利用在线教学平台提供的签到、讨论、作业、提问、课堂测验、互评等平台学习记录作为过程考核依据;未使用在线教学平台的,过程考核需要做到“过程有记载、评分有依据”。

二、线上考核组织与命题

1、组织形式

采用设计、报告、论文、作品等考查课程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考核。

采用试卷方式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线上考试需在“学习通”、“雨课堂”、“职教云”任一平台进行,学生在线上限时完成。同一课程代码的平行班级课程需采用统一的考核方式、成绩构成和考试时间。

2、命题要求

试卷命题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涵盖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难易适度,题量适中,小题分值合理,避免分值与题量不相符,以一般学习程度的学生应能在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为宜。

命题要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非标准答案试题、试题库多种题型自组卷、题目乱序、选项乱序、分时段发放不同试题等方式降低考试作弊的风险。

3、命题审批

各教学单位务必把好试卷命题审查关,按命题教师自查、教研室主任审核和系部审核的要求认真落实试卷审查工作,试卷审批按照(附件一)填写备案。

三、监考安排

1、各任课教师提前通知考生准备两台设备,一台下载平台客户端用于答题,另一台下载腾讯会议配合监考,确有困难的,各教学单位一对一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2、监考要求各单位自己制定,录屏留存监考过程资料。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进行腾讯会议视频监考,公共课等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协助安排。

四、线上考核纪律要求

1、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向学生透露涉及考卷具体题目的信息,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2、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所限不具备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待返校后再进行考试。

3、涉及试卷命题、审查试卷等环节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开考前一天任课教师将试题传到相应教学平台中,在试卷传送和保管过程中,使用文件加密等形式,避免发生试卷泄密事故。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根据考试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教师动员、命题和监考培训工作。学生管理人员应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线上考核良好氛围,以考促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六、成绩报送

期末考试成绩于712日之前录入教务系统,由理论和实实践两部分组成的课程,实践环节未完成的,先进行理论课考核,成绩录入可待实验考核完成后再进行。

附件一: 2019-2020第二学期课程线上考核备案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20619


上一篇:学校举行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研讨会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